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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的温馨提醒

信息来源:南山教育在线 信息提供日期:2023-03-15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为方便广大家长提前准备好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申请相关材料,现根据有关政策就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申请提醒如下:
  一、关于2024年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说明
  (一)使用《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申请公办学位的办证要求
  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且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含)后。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相关要求
  1.租户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其租住房屋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用于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租户须在2023年4月30日(含)前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须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含)之后。
  2.出租、承租双方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主动如实向有关部门进行居住信息登记更新,保证其所申报的信息真实准确。
  3.学位申请人父母须对其所提供的居住信息、租房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并将相关线索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事学生学籍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处理。
  (三)如学位申请人成功入读申请的公办学校,将对其提供的房屋信息按相关规定进行学位锁定。
  二、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提醒
  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2023年具体的招生政策、申请条件和办法等以正式发布的2023年新生入学申请指南为准。家长可先登录“南山教育在线”官网(网址:https://www.szns.edu.cn/)或关注“南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参考南山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新生入学申请指南,并密切留意市、区有关今年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55-26486070。
  本提醒最终解释权归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感谢各位家长对南山教育的支持!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3年3月15日